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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2017年06月20日 09:06:47 访问量:493

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宏伟战略,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中国梦的实现。建国后,我国未成年保护工作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19798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宣部等八个单位《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1985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通知,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抓紧制订保护青少年的有关法律,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2012102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尽管如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和缺陷,距社会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的越来越好。

  一、未成年人教育不当引发的社会的问题

  目前,由于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管理教育的缺失,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一是旷课和夜不归宿问题屡见不鲜。未成年学生中,有个别学生厌恶学习,对学习不感兴趣,加之家长关注不够,学校管理不善,导致他们不愿意学习甚至缺课逃学和夜不归宿,这些学生逃学后不敢让家长知道,就和一些臭味相投的人聚集在一起,到网吧或游戏厅里去消磨时间。而这些网吧游戏厅往往都存在着一些不良现象,容易使未成年人沾染一些坏习气,对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不好的影响;二是辱骂他人,打架斗殴。有些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出现问题不及时找老师解决,缺乏自控能力,遇事容易激动,造成行为上的失控而发生伤害他人的事件。在日常学习中同学之间闹点小意见是难免的,但是这些小意见如果处理不当往往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和纠纷,甚至由小矛盾酿成大祸端,害人又害己;三是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等,随意携带这些刀具就是违反治安管理,也会成为引发血案的凶器。如某校的梁某身为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和一个大学生发生了矛盾,结果两人相约在操场上比试比试。由于梁某知道自己身小力薄不是那个大同学的对手,就随手把私藏的匕首带在了身上。结果在打斗中梁某将这个大同学用匕首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显然如果梁某不私带管制刀具,这个血案就不会发生;四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务。在校园里,一些高年级同学往往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手段向低年级同学要钱要物,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殊不知其性质相当恶劣。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只要以武力威胁强迫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不管实际抢得的财务有多少,都被定为抢劫罪,即使抢了一元钱同样是犯罪。如某小学的学生中有很多人被同一个大哥多次勒索过,后由家长报案,经办案人员查实,原来这个大哥是某校的高年级同学,索要的物品小的头钢笔,大的有手表手机等,抢劫的现金从几元到几十元,两个多月作案30多起。案发后他还自认为是小事;五是故意毁坏财物。在校园里往往发生这样的现象,如甲同学和乙同学有点小过节,甲同学就撕毁乙同学的课本或踩坏他的钢笔,甚至给乙同学的自行车放气和扎坏自行车轮胎。这些行为都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养成这种不良习惯,很可能长大后就发展到给人家砸玻璃、划汽车、扎汽车轮胎等严重不良行为。六是有些未成年学生逃学后开始在社会上流浪。未成年人刘某因被父母殴打离家出走,很快就和他一样的流浪人员纠结在起,这些人告诉他,光靠要着吃,根本就不能活,也没意思,然后他们就起就开始小偷小摸,打打杀杀,帮人平事,居然混的不错,觉得很风光。据《民政部2OOO年流浪儿童救助教育工作进展》报告透露,2OOO年,全国的流浪儿童已达15万人次。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不到两年,就救助了1425名流浪儿童。这些孩子曾经流落街头乞讨或是被人逼迫去偷东西,或是不顾危险在车流中发小广告。有人曾形容街头流浪儿童是一枚滴答作响的定时炸弹,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他们曾被喻为祖国的花朵,但花朵结出好果实的前提是:我们要好好呵护。如果没有关爱,只有歧视,没有温暖,只有冷漠,难保这朵花结不出恶果;七是问题未成年人不断引发犯罪。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被不法分子教唆抢劫、盗窃犯罪。例如,2009年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通过互联网QQ聊天的方式,先后与段某等5名未成年人结识,随后教唆5人盗窃、抢劫。郭某某在团伙中充当家长的角色,团伙成员作案前要向郭某某请示,作案后赃物由郭某某分配保管。段某、郝某曾因不愿上贡而脱离郭的控制,郭某某找到段、郝二人后,用刀威逼其继续盗窃。据公安部门统计,在全国刑事犯罪案件中在校生作案从1984年的31149人上升到1993年的84863人。从青少年犯罪群体来看,流动青少年、留守青少年、社区闲散青少年、离异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等群体发案率较高,特殊生存环境所带来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

  二、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因素

  (一)社会的负面影响。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因素十分复杂,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的能力很低,辨别是非的能力也比较弱,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近年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的毒中的很深。同时,社会上的黄、赌、毒的大量泛滥使他们也不能幸免,加上有关部门的管理、打击不力,导致这些涉世不深的未成年人心灵受到污染。尤其突出的是网络等媒体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出来,随着互联网、影视文化等大众传媒的普及,各种文化思潮令人目不暇接。一些不健康的传媒宣扬享乐主义,渲染暴力凶杀色情等信息,严重误导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有的孩子迷上网吧,对学习不感兴趣,旷课、弃学,久而久之,很容易误入歧途,步入泥潭。由于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现出极强的攻击性,并且残忍、好斗,很容易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导致暴力犯罪。

  (二)家庭结构缺陷是未成人出现问题的催化剂。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他们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这样,由于他们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歧途。一是离婚、单亲和重组家庭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影响。父母离异带给孩子的心理创伤可导致他们出现适应不良行为,由于亲情巨变,离异家庭儿童对社会、集体、他人和自己的态度较消极。表现为远离集体、不爱交际、孤僻、冷漠、自卑、固执、怯懦、粗暴等等。如果家庭关系不和谐就可能导致未成年儿童离家出走,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二是服刑人员对子女的不良影响。现实生活中,很多未成年人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而致使监护问题无法落实,原有生活来源被切断,呈现无人监护的状态,生活和学习陷入十分艰难的境地。这些孩子如果没有人照顾就会到社会上去流浪。服刑家庭子女情绪过于敏感、易冲动、稳定性差,他们不仅承受父母对他们的影响,也要承受外界的歧视,还要承受生活的压力。

  ()农民工和贫困家庭的子女的成长存在问题。一是农民工子女存在的问题。农民工子女包括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对于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而言,面临的最大现实问题是教育问题,有的学校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有的对农民工子女设置较高的门槛,很多农民工子女由于达不到入学条件而辍学;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疏于照顾而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监护不力,教育、管理难以保证。其次是缺乏抚慰。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其子女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弱,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和不法侵害。二是贫困家庭子女成长问题。贫困家庭包括下岗职工、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单纯经济困难家庭、弱势群体家庭等难以支付用以维持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的学生,贫困学生家庭的共同特点是经济窘迫,家庭窘迫、经济拮据使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学校里带着沉重的心理负担,极易引发一些心理疾病或者社会问题,成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四)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家庭的教育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育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一是娇宠、溺爱。大多数家庭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家长往往对子女百依百顺、即使子女犯了错误也对其保持包庇的态度,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二是简单粗暴。与溺爱正相反,有些家长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这些家长发现孩子犯了错误后,对他们动辄打骂。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情绪对立,有的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三是放任自流。父母放弃了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子女的一切行为举止采取不加干涉的态度,放任自流。他们在父母的放任下过早的走向社会,沾染上了不良习气。四是期望值过高。很多家长对子女的学习成绩提出过高的要求,使子女产生逃避和逆反心理,也可能导致他们离家出走,以至误入歧途。五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如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在其心灵中孕育下不良的种子。

  三、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净化社会环境。一是应切实抓好党风与政风建设,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党政机构中的某些腐败之风,一些党政干部以权某私,吃请受贿,追求高档享受,甚至巧取豪夺,无疑对整个社会风气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堕落起着引导和示范作用。二是要严肃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既能很好体现法律的威慑力,又能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社会震慑。三是大力整顿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的混乱和低劣宣传品的泛滥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是重大的污染源,对涉世未深,经验不足的未成年人直接起着诱发作用。为此,要彻底杜绝这些文化环境污染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良损害,努力为下一代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四是加强对网吧和游戏场所的管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落实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有效打击违法行为。推广绿色上网软件,为家长监管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上网行为提供有效技术手段。政府应积极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为未成年人的媒体净化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使大众传媒和文化作品真正担负起引导社会价值观念变革、维护社会善良风俗的使命。另外,要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坚决打击各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从多方面消除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滋生地。

  (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一是要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二是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三是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倡导集体主义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四是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培育未成年人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进取精神、科学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未成年人保持蓬勃朝气、旺盛活力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造,使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引导未成年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同时利用未成年人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重要日子举行庆祝、纪念活动,让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体验中接受教育,在活动中得到熏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三)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教育在塑造孩子的个性、人格、文化品位和价值观念方面有着其他教育无可替代的作用。全社会都要关心职工、居民的家庭教育问题,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一是要加强父母与孩子沟通和交流,在相互学习、彼此理解的基础上,再造新型亲子关系。二是引导家长在社会竞争面前学会自我解压,重视子女的道德修养和心理健康,从小培养子女德智体全面发展。三是指导家长重塑和谐自然、彼此尊重信任的家教氛围,充分调动孩子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正确引导未成年人个性发展。家长自身的修养对子女良好品德、健全人格的形成及其重要。为此,家长首先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为子女做表率,用正确的言行影响孩子。做到宽严有度,教子有方,努力使自己成为孩子的好老师、好朋友,使孩子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这就要求家长要努力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能够以健全的人格自觉抵制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的思想腐蚀。只有这样,他们将来才有可能成为对祖国有忠心,对集体有爱心,对家长有孝心,对社会有责任心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四)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一要培养自我认识。一方面,未成年人要认识到自己的身心发展还不成熟,思想和行为比较单纯幼稚,自身抵抗外界干扰的能力比较脆弱,辨别是非能力差,易受暗示,多盲从,并且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刺激和影响。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社会中各种不健康因素也直接侵害着未成年人的心灵:一些充斥淫秽、暴力内容的文化垃圾对未成年人起着某种意义的直观示范作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攀比之风、哥们义气等不良思潮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未成年人不成熟的心灵;一些非法游戏厅、网吧无选择地为未成年人开放,往往会使未成年人偏离正常生活轨道,误入歧途。二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处处有呵护自己的意识,既要自我告诫,又要自我劝慰,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三要自警自律。即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固然需要他律,即来自家庭的、学校的、社会的保护,但更主要的还在于自律,自我保护,要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如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遇到不法侵害时,能够应对有方,自我脱身。

  (五)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建立,逐级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机构,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也逐步建立完善。但是从总体上看,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面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与发达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做法相比,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政策体系以及推动法律政策贯彻落实的机制和措施亟待完善。一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专门法律,面对转型期的社会的快速变化,法条内容仍然显得宽泛,执法主体多元,原则性规定较多。这就要求必须有一系列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有关政策来配套。同时,还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和需求,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二是在法律的贯彻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工作中,特别是面对以互联网、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对当代未成年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思维方式等产生的重要影响,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变革发展带来的社会分层、人员流动加剧对原有工作格局带来的挑战,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模式和协调机制还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

  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深刻影响。这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当代社会发??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向??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999628日通过;

  3、《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1979817日中共中央转发;

  4、郭洪泉著《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分析》《社会福利》20033月;

  5、张文娟著《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出版;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226日。

  论文作者:

  姓 名:徐奎武

  职 务:主任科员

  单 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监狱

 

编辑:刘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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