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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2012年11月29日 11:00:17 来源:原平市实验中学 访问量:765

实验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维护学校财产,增强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减少财产的损失,延长财产的使用寿命,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持制定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班级课桌凳管理

(一) 班主任是班级课桌凳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 班主任必须根据学校的财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具体的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三) 课桌凳全部编号成套,各班所有经过编号的课桌凳由总务处备案。

(四) 任何人不得更改课桌凳的编号。如有课桌凳编号不清等现象,第一责任人须与总务处联系,即时处理。

(五) 任何人不得在班与班之间调换课桌凳,如需调换必须通过总务处

(六)班主任要严格管理学生,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对故意破坏(如用笔乱写乱画、小刀在课桌上刻划等)课桌凳的学生,即时做出适当处分(批评教育、赔偿维修费用)并报总务处。

(七) 班内课桌凳如有丢失,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报总务处,并追回赔偿款再到总务处领取新课桌凳

(八) 班内课桌凳如有损坏(脚套丢失、焊接处开、螺丝松动、断腿、桌面凳面破裂等)现象,班主任要及时与总务处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以便总务处及时与厂家联系,视其原因决定由哪方负责有关维修费用

(九)学期中途如有学生转出,班主任必须将该生课桌凳及时交还总务处。

(十)学期中途如有学生转入,总务处凭教务处开具的入班证,发该班课桌凳。

(十一) 除教室和库房外,办公室、教研组等闲置的课桌凳,总务处有权无条件收回。

(十二) 由学校组织的中、高考等考试用课桌凳,由教务处负责,其他课桌凳由班主任负责

(十三) 放假期间课桌凳由综治办负责。

(十四) 总务处每学期末要对课桌凳进行检查验收。在验收时发现不属于本班级编号的桌凳,总务处有权收回。

二、班级其它财产管理

(一)班级消耗品主要包括:小扫帚、大扫帚、拖布、簸箕、黑板擦、粉笔等。

(二)班级固定财产主要包括:多媒体设备、电气设备(照明,电扇)、暖气设备、黑板、教台、讲桌、门(门锁、门牌)以及窗户等。

(三)学期初总务处一次性发放消耗品,除黑板擦、粉笔外,其它消耗品本学期再不发放。

(四)固定财产的损坏、丢失、维修及其相关费用参照课桌凳管理制度执行。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节约经费,培养学生爱护财产的良好习惯,学校每学期期末将对各班财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结合平时维修情况以年级按班排队公示,并设一、二、三等财产使用优秀奖,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实验中学总务处

2011年8月30日

编辑:郝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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